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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序号3)整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的公示

市城建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序号3)整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8 16:26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3)

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问题整改情况

依据《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和各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在海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思路,对新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中源头面源污染率不得低于50%;已建区结合内涝和环境治理需求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严格排查城市污水排口,减少点源污染。截止2019年底,全市已完成东湖绿道、城华路上游汇水区、万家湖汇水区等海绵城市建设123.59平方公里,2020年持计划完成龙阳湖、三角湖、后官湖等汇水区海绵城市建设56平方公里,到2020年底实现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有效控制了城市污染进入天然水体。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人:郑波

联系电话:027-83536671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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