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市城建局将于2020年11月下旬开始进行2020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勘察设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武汉市属勘察设计企业
(二)在武汉市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审查机构
二、检查依据及标准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60号);
(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四)《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9〕120号);
(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
(六)《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号);
(七)其他相关要求等。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市属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人员
1.抽取比例
采用双随机监管系统在市属勘察设计企业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
2.检查形式
书面检查。
3.递交检查资料时间
2020年12月11日前
4.检查内容及提交资料(见附件1)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达标、质量体系、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人员挂靠等。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市场行为
1.抽取比例
本次检查100%全检。
2.检查形式
实地、书面检查。
3.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3日—12月20日
4.检查内容及提交资料(见附件2)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达标、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是否健全、施工图项目审查费用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是否执行平战结合项目的审查要求等。
四、相关要求
本次检查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相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效果。
(二)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三)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明确检查内容,熟练把握检查标准。检查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增添企业负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受检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联系人:张 淼 联系电话:83350725
附件:
1.受检勘察设计企业提交材料清单
2.受检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