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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关于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 综合检查的通报

市城建局关于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 综合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4 16:21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城建局关于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加大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市城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资质、质量行为、绿色生产、扫黑除恶的综合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9日至8月27日,在企业自查和各区建设局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市城建局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原则,按照10%左右的比例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了1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2家预拌砂浆生产站点,向各区建设局下达了执法建议书9份,向各区建管部门下达工作联系函4份,并现场要求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检查结果总体显示,各区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工作目标明确,各项措施得力,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扫黑除恶、企业资质、市场行为、质量行为、绿色生产工作加强了监管,总体情况较好。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江岸区在质量行为管理上措施得力,严格要求,质量行为方面较好;江夏区、东西湖区加强了扬尘治理工作,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绿色生产方面较好。

(一)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深入。我市开展了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源”相关工作,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涉黑涉恶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检查中未发现强卖强卖砂石原材料等行为,未收到其他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线索。各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在厂区内均悬挂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和扫黑除恶公示牌,扫黑除恶工作氛围强烈。

(二)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质量行为总体状况正常,绝大部分生产站点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设备设施运转及维护正常、实验室功能分区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生产质量控制水平稳定、配合比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资料台账管理规范,总体处于可控状态。部分生产站点改进工作方法,应用创新技术,重视技术人员管理,提高生产质量要求。如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后湖供应站改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的管理,提高了生产质量要求;武汉鑫源金城建材有限公司注重技术人员培训和优化资料归档管理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提供了稳定保障。大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加强了对氯离子检测设备的使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使用海砂的情况。

(三)绿色生产水平提升明显。各生产站点加大了绿色生产硬件设施的投入,大部分达到“三封三配一硬化”绿色生产硬件设施要求,搅拌楼、料仓、皮带传输机封闭率提升,厂区进出口处洗轮机配置比例提高,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数量增加,绿色生产水平有明显提升,行业绿色发展趋势向好。部分生产站点积极推进绿色生产升级改造工作,加强绿色生产管理,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如湖北鑫禾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重视绿色生产提升,加强了对厂区绿色生产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达到绿色生产星级评价标识要求;武汉鑫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武汉娲石商砼有限公司在取得绿色建材三星评价标识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绿色生产的管理,落实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生产成效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资质方面

少数生产站点在技术人员方面不符合要求,存在其技术人员数量少于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未提供在岗履职证明等问题。如湖北裕隆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见高级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仅2人,不满足资质标准人员要求;武汉娲石商砼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在岗履职;武汉百俊同建材有限公司未提供主要技术人员社保等在岗履职证明材料。

(二)质量行为方面

部分生产站点进场原材料检验不符合要求,检验记录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要求和检验批次与实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少数生产站点配合比管理不够规范,配合比设计和调整未及时记录;少数生产站点试件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少数生产站点出厂计量检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如:武汉百俊同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检验台账与实际不符,资料归档未按要求进行管理;湖北裕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检验批次、计量检查数据和试件台账与实际要求不符;武汉德丽宝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原材料检验记录、检验批次与实际不符,未提供质检记录和出厂质量检验记录,实验室样品间和养护室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武汉鑫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提供配合比计算书及配合比调整记录,计量检查记录和试件记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武汉娲石商砼有限公司原材料检验批次与实际情况不符,试件台账与实际生产情况不符,未提供配合比调整记录。

(三)绿色生产方面

部分生产站点皮带输送机未实现全封闭;少数生产站点未安装立体包围式高效洗轮机;少数生产站点存在裸露砂石料,未对料仓外的砂石料进行全覆盖;个别生产站点搅拌楼及地仓未全封闭。如:湖北怡丰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站点皮带传输机未全封闭;湖北裕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等8家站点厂区进出口处未安装洗轮机;武汉德丽宝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站点料仓外堆放砂石料未覆盖;武汉百俊同建材有限公司新建搅拌楼未实现全封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整改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并下发了执法建议书的企业,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在限期内落实整改。各预拌混凝土受检生产站点要对照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8〕50号)、《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7号)和《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和加强对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动预拌混凝土站点绿色生产提档升级,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及时改进完善质保体系,提高质量控制体系水平,保障生产质量稳定;要强化绿色生产意识,重视绿色生产管理,加大绿色生产相关投入,减少扬尘污染等问题,提高绿色生产水平。

(三)推进高质量发展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资质管理,促进资质审批与资质管理相统一,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行业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一步优化质量保障控制体系;要组织开展绿色生产星级标识评定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工作,引导企业应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 市城建局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综合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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