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武汉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加强对全市备案机构和联合验收收发件窗口相关工作指导,2019年1月8日,市建筑质监站组织召开全市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联合验收工作座谈会,市建筑质监站、各区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和联合验收收发件窗口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建筑质监站联合验收收发件窗口部门负责人演示了现阶段联合验收工作流程。各区代表分别就执行《通知》和《暂行规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困难和下步工作建议进行了交流。针对大家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市建筑质监站有关同志逐个作出了解答,并对2019年工作给予指导意见:一是按照《通知》要求,市区备案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做到符合即办;二是全市工程联合验收收发件工作应做到 “三同”, 即“同网络平台、同办理流程、同收件标准”,确保全市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