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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调研市城建局巡察(试点)工作

市委巡察办调研市城建局巡察(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6 09:34 来源:机关党委

9月14日下午,市委巡察办主任徐辉,副主任黄惠民、梅新斌等一行到市城建局,就巡察(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市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张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国强,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和巡察组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冯国强围绕“学习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走访调研、理清工作思路;专题研究部署、制发实施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巡察队伍;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巡察能力;搞好动员教育、展开驻点巡察”,重点汇报了巡察(试点)前期工作基本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巡察组组长徐海清从“领导重视、群策群力;多方支持、全力保障;边学边巡、边学边察;合理分工、协作推进”四个方面,重点汇报了巡察驻点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张军围绕“积极对接,主动沟通,发挥“联”的主动;利用优势、提供信息,发挥“驻”的职责;全力跟进,同频共振,发挥“派”的权威”,汇报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市城建局党组巡察(试点)工作的情况。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梅新斌、黄惠民结合提高巡察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制度规范,搞好经验总结梳理以及巡前、巡中、巡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把握的环节,现场对巡察中遇到的困惑问题进行了帮带解答。

市委巡察办主任徐辉表示,市城建局党组对巡察(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有责任、重担当,工作扎实认真,全面查找问题,初步取得成效,对下步工作考虑充分。总的来说,市城建局巡察(试点)工作,试出了成绩、试出了感受、试出了问题,达到了巡察试点的预期目的。徐辉同志指出,在接下来的巡察(试点)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坚定信心。巡察(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要创建标准,扎实推进;二是要加强指导。局党组、派驻纪检组、组织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要对巡察(试点)工作进行深入指导,促进抓好“四个落实”;三是要搞好定性。做好问题的分析梳理,增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四是形成报告。巡察报告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注重质量,起到发现问题、形成震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效果。

夏平在表态发言中指出,一是强化学习研究。充分领会市委巡察办徐辉主任和其他领导同志的讲话,在下步工作中注重运用消化、抓好落实。二是强化指导配合。局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搞好指导把关,局巡察办公室要做好配合,搞好保障,确保高标准完成巡察(试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工作质量。认真撰写巡察报告,收集归整台账资料,扎实做好巡察后续各项工作。四是强化请示汇报。积极与市委巡察办、派驻局纪检组汇报沟通,争取指导帮助,不断完善措施方法,确保此次巡察(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市直部门系统内开展巡察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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