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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1年第11、12、13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2021年第11、12、13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10:38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2021年第11、12、13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已由国家住建部审批办结,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办理2021年第11、12、13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鄂建注函〔2021〕15号 )的有关要求,现就武汉市企业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要求 

  (一)建造师初始及重新注册的注册证书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属企业在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市直属或不明确具体管理部门的企业可到武汉市城建局驻市民之家办事机构领取。

  (二)建造师增项注册防伪贴可由企业(或个人)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直接办理,也可送市、区城乡建设部门集中统一办理。 

  (三)领取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办理增项注册防伪贴时,请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五)办理领取注册证书手续时,请先自行查清楚合格人员所在批次。 

二、办理时间 

  武汉市城建局于4月25日至4月27日将此批次证书分发至各区,企业到各区领取办理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起,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一)各区建设部门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武汉市城建局建造师管理办公地址为: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3楼3006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5610229   联系人:方磊

  附件1:2021年第11、12、13批一级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 

  附件2:各区建设部门办理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2021年第11、12、13批一级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 .xls
附件: 各区建设部门办理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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