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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15:59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2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2023〕19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均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网址:http://www.ccea.pro),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要求,填报并提交各项统计指标,待初审合格后,打印统计调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至我站执业管理科。企业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参加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填报数据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三、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公司填报纸质版统计调查(填报附件2:表5),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至我站执业管理科。

四、我站将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填报统计调查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完成统计调查报送工作。

五、请各企业及时关注填报数据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被退回时,根据退回原因修订数据并重新提交。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联系(联系人及方式:曹俊达 、陈珂 027-87250293)。

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联系人及电话:冯清伦、王新027-85720981 。  

地址:汉口建设大道721号武汉建管大楼六楼。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

2.《外省在汉分公司统计数据表》


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docx
附件: 外省在汉分公司统计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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