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湖北滨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05家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新申请(详见附件),并承诺其满足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准。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企业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
二、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述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中“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至市民之家市城建局2A011室。
联系电话:027-65770879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审查意见公示表(延期申请)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审查意见公示表(新申请)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日